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76664629-4/2023-00625主题分类:应急管理发布机构:县应急管理局
发文日期:2023-12-20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执法证件遗失声明
执法证件遗失声明
发布机构: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:2023-12-20

 兹有我单位原执法人员李增旺同志,执法证号为:03100524040;孔召阳同志,执法证号为:03100524044;周大鸣同志,执法证号为:03100524039;门淑敏同志,执法证号为:03100524027;张攀同志,执法证号为:03100524045。以上证件执法单位为:香河县应急管理局,现声明上述证件遗失作废。

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